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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院委纪2010年4号-关于印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讲课的规定》等的通知
2011-11-01 00:00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苏美院委[2010]4

 

关于印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讲课的规定的通知

各系、处、部、中心:

根据中共江苏省教育纪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通知》(苏教纪工【2010】)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现将《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讲课的规定3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讲课的规定

附件二: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含后备期)廉政教育培训暂行规定

附件三: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提拔任用干部事前征求纪委意见实施办法

年十月十

主题词:印发 领导干部 廉政讲课 廉政教育培训 通知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监审处  2010年1011日印发

校对:孟歆                                   共印15份

附件一: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定期廉政讲课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讲课,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宣传党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

    第二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讲课必须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为主要内容,结合学院廉政教育实际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进行讲解。

第三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搞好自我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定期对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尤其是在重要节日、干部调整、年初岁尾等重要时期搞好教育。

第四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讲课不少于1次,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开展廉政讲课。

第五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讲课前,要认真备课,做到立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教育效果。

第六条 落实领导同志廉政讲课登记制度,每次讲课后都要对讲课人姓名、职务,讲课时间、内容和听讲人员情况等进行登记备案。

第七条 做好对受教育人员的考勤制度。严格考勤、考评,确保到课率和教育效果。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监审处

                    二 OO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二: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领导干部(含后备期)廉政教育培训暂行规定

     一、为加强对全院领导干部(含后备期)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使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的对象为在任领导干部和后备期干部。

三、领导干部(含后备期)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反腐倡廉教育

(二)廉洁自律教育

(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教育

(四)党纪、党规教育

(五)其它需要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

四、廉政教育培训开始前应制定具体培训前必须制定培训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审定后才能组织实施。 

五、领导干部(含后备期)干部培训的形式为集中培训,由院纪委统一领导,院组织人事处、纪监审处、宣传处负责组织实施,邀请校内外领导、专家做专题讲座、专题辅导,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做专题报告。

六、领导干部(含后备期)干部培训的时间由院纪委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实际情况具体决定,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七、领导干部(含后备期)干部培训结束时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结果装入个人廉政档案,有效期二年。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艺美术职业苏州技术学院纪监审处

                    二 OO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三: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提拔任用干部事前征求纪委意见实施办法

一、为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选拔任用正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三、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组织在提请党委讨论之前,应征求纪委对有关人选在党风廉政方面意见。拟任重要岗位的干部人选,纪委应积极参与组织组织的干部考察工作。

四、按照组织处要求,纪委应向其提供已掌握的拟提拔任用人选的下列情况:

1、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

2、廉洁自律的情况;

3、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的情况;

4、其他需要介绍的情况。

    五、征求纪委意见应遵循提前、简便、保密的原则。参与征求意见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机密事项违反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征求意见的程序和要求

1、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组织处应在提请党委会议讨论前一周,将《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表》送至纪委。

2、纪委接到组织处送达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表》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所掌握的拟提拔人选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反馈给组织

3、对在廉洁自律和遵守党纪政纪方面有群众举报的拟任用干部,在纪委未调查核实应暂缓研究任用;问题查清后纪委及时向组织反馈。

4、组织和纪委在选拔任用干部上遇到意见分歧提请党委讨论解决

、本办法由纪委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艺美术职业苏州技术学院纪监审处

                    二 O一O年十月十

 

附:拟提拔任用正科(含)级以上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最高学历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职称

现任职务

拟任现职时间

婚姻状况

拟任职务

廉政情况

廉政考评结果

纪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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