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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12-29 13:49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前,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守“四个意识”,严肃财经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勤俭文明清廉过节。纪委研究决定,将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切实遵照执行。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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