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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纪委办公室(承担监督检查、案件审理职能)。负责学校纪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指导、检查、督促学校所属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负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内部巡察工作;负责组织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履行线索管理、统计分析、分办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党员遵守纪律情况、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依据权限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问责建议;负责建立和管理干部廉政档案等。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立案审查的违反党纪案件,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负责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等。

2. 执纪审查室:根据管理权限处置问题线索,承办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立案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学校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按程序移送的相关事项;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负责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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