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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2012-06-13 00:00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展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根据省教育纪工委《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苏教纪工【20129号)精神,各总要支大力宣传,充分发动,认真组织师生,踊跃参加比赛。现将有关参赛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院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二、大赛流程与安排:分初赛、复赛和决赛,其中初赛由学院纪检处组织完成,截止时间78日。

三、参赛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1、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歌舞类和戏剧类。

2、书画摄影类,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等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

3、艺术设计类,包括宣传招贴、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Logo设计等。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PLASH等。

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具体见6月13日 OA公告)

五、初赛作品须填写报名表,各总支每个项目限报2项,78日前将作品(纸质和电子)报送学院纪检处(邮箱:liguojun100@163.com),经学院初审后统一报送省教育纪工委。

请各总支广泛发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热情参与,全力做好廉政文化大赛作品的创作和征集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

                                       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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