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苏美院委纪[2012]4号
关于公布杨曦等同志为兼职纪检员、监察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处室:
根据苏美院委纪[2012]3号通知要求,各总支、处室严格按照兼职纪检员、兼职监察员任职标准,经民主推荐,公开选举,纪监审处审核,并报请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确定杨曦等23位同志为兼职纪检监察员。各兼职纪检员、监察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完成监督监察工作,并协同纪监审处做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总支、行政处室要大力支持兼职纪检员、监察员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共同建设一个风清气正的廉洁校园。其员名单如下:
1:各总支兼职纪检监察员
环境艺术系总支 杨 曦
视觉传达系总支 孔泉汇
装饰艺术系总支 靳艳芬
数字艺术系总支 洪小英
服装工程系总支 朱 琳
工业设计系总支 佘凌燕
公共基础部总支 潘朝晖
行政机关总支 孟 歆
直属党总支 谢云华
2:各处室兼职监察员
教务处 杨建春
继续教育处 赵雄贵
质控处 顾莉娜
党院办 金 虹
组织人事处 周 礼
宣传处 熊 玮
财务处 周懿之
学工处 何国清
保卫处 高婵娟
后勤资产处 赵 勇
公共基础部 朱文杰
科研处 秦胜龙
校企合作处 鞠天洋
图文信息中心 王月琴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高校 兼职纪检员 监察员 通知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9月13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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