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共江苏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苏纪发[2013]8号)等文件精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的相关要求在我校落到实处,巩固学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坚决反对四风、狠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现就学院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事项要求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等工作确有需要者不在此限,但应提倡节俭。
二、严禁任何个人、部门擅自以学校(或部门)的名义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统一思想,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及学院的通知要求。
四、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凡违反规定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欢迎党内外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1191、66501081,邮箱:jjscsgm@163.com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严禁 公款 购买 贺年卡 通知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