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院“江苏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江苏省党风廉政建设示范高校”建设,根据《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二级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级考核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5年1月5日,各总支、各单位进行自查,将相关工作材料归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装订成册,于1月19日前送纪监审处。
(二)检查阶段:2015年1月19日—23日,纪检监察审计处组织考核小组对各总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现场检查和工作台账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二)党风廉政建设二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1、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二级责任制度;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廉政教育情况;
3、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的落实;
4、自主开展廉洁文化教育,积极参与学院廉政文化建设等(具体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组织领导
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检查工作由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落实;自查工作由各总支(单位)党政共同负责实施。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领导要亲自部署,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提高工作成效;
(二)各总支、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数据统计、支撑材料的收集归档、及时上报纪检监察审计处;
(三)请各总支、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1月19日前将自查总结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纪检处(联系电话:66501191)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