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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教育纪工委《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的通知
2015-01-12 15:50  

各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

现将省纪委、教育纪工委《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通知要求,把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共度一个节俭廉洁、欢乐祥和的春节。对违反通知精神,顶风违纪者,将一律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部门主管领导责任。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月12日

附件:

省教育工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

附件【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2014DQ11235 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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