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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暨教育部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5-06-19 15:59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厅《省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苏教办监[2015]4号)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暨教育部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遵法·崇廉·明德”为主题,教育广大师生,积极树立遵崇法制、遵纪守法意识,积极弘扬崇尚廉洁品行,培养为民为公理想信念和诚实、节俭、有责任心的道德观念,推进廉洁文化作品创造与廉政知识传播,营造廉荣贪耻的校园环境和社会风尚。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

(一)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分为表演艺术、书画摄影、艺术设计、网络新媒体等4个大类(具体要求见附件)。参加活动的师生,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上传作品,并生成作品编号,完整、准确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后,交纪监审处汇总。

(二)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6至8月,参与学生需登陆“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专题页面,学习廉洁知识,9至10月,组织大学生通过专题页面在线报名并参与知识问答活动。

(三)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作品征集。作品分为表演艺术、书画摄影、艺术设计、网络新媒体等4个大类(具体要求及报名表见附件),参赛师生于7月26日前,将作品及报名表一起报纪监审处(邮箱jjscsgm@163.com),并及时沟通。

三、参与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总支、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师生参与廉政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组织开展作品创作,大力彰显师生专业特长。

(二)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或学生自创。

(三)坚持公平公正。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组织评选,每大类选出2幅作品代表学院报送教育厅,由教育厅再行遴选后代表江苏高校参与教育部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参评教育部“全国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必须在7月10前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上传作品,生成作品编号)。

(三)报送时间:

1、有意参加教育部“全国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须在7月10前按照要求上传,并于7月26日前送纪监审处。

2、参加省教育厅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的作品须在7月26日前送纪监审处。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6月19日

附件【2015DQ11107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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