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第三届“美院杯廉洁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2015-11-17 14:5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学院“廉洁文化工程”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苏教办监[20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党委、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第三届“美院杯廉洁文化作品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崇廉·明德”为主题,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弘扬崇廉尚洁品行,养成勤俭、节约、责任的道德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和社会风尚。将廉洁文化创作、廉洁知识传播与学生的道德修养、专业学习、职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二、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承办: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三、参赛对象

在校师生

四、征稿时间

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2月25日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构思巧妙,手法新颖,坚持原创,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欣赏性;

2、作品形式多样,可以书画、手绘、漫画、招贴、摄影、微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分辨率为300dpi)。参赛作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

3、各总支为本活动的基层组织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和作品初选工作,并于12月25日前将参赛作品及汇总表(见附件一、二)一并交纪检监察处。

五、评选和奖励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办单位将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获奖作品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公开展出、择优刊登,并推荐参加省厅“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赛事。

2、奖励

活动设参赛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其中作品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1名。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以资鼓励。

六、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自行保存底稿。参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有权无偿用于公益性宣传教育等用途;

2、活动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A02北三楼),联系电话66501191,邮箱:jjscsgm@163.com,联系人:李老师。“报名表”下载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my.sgmart.com/index)。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附件2第三届“美院杯廉洁文化作品大赛”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第三届“美院杯廉洁文化作品大赛”报名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C)2013 苏州工艺美院纪委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