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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通知
2017-12-29 09:2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教育工委《省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细则(试行)》(苏委教〔2017〕5号),根据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及考核办法(苏美院委〔2017〕18号)和学院贯彻落实《实省属高校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细则(试行)》的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时间

2018年1月2日-1月12日

二、检查考核对象

包括学院党委、纪委、党委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班子(党总支),其中党委、纪委、党委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由上级党委、纪委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党总支)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中层干部个人的廉洁自律纳入年终干部考核。

三、检查考核事项

主要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各单位依据学院贯彻落实《省属高校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细则(试行)》的实施方案之附件5(《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层领导班子(党总支)责任考核细则》)的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评。

(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地考核

1、听取工作总结汇报。

2、对照自评,现场核查支撑材料。

3、召开座谈会并现场测评。

三、组织领导

1、检查考核工作由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处负责落实。

2、各检查考核小组分别由党员院领导带队。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总支党政领导要亲自部署,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提高工作成效;

(二)各总支、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数据统计、支撑材料的收集归档、及时上报纪检监察处;

(三)请各总支将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备查。同时将自评表加盖公章。电子版发纪检处(联系电话:66501191)

五、结果运用 考核得分将纳入学院2017年度二级部门总体考核。

 

附件【5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层领导班子(党总支)责任考核细则.xlsx已下载
附件【5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层领导班子(党总支)责任考核自评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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