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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院委纪2011年2号—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的意见》实施办法
2011-11-01 00:00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苏美院委纪〔20112

一、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的意见》(苏发【2010】19号),进一步加强我院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院反腐倡廉教育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反腐倡廉教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的分类层次教育体系,构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三、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纪检监察处组织召开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学期工作规划,开展教育成效考评;组织人事、党办院办、宣传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党风廉政教育。

四、围绕党的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阶段重点任务,结合实际需要组织院、系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每学年不少于2次。院、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班子成员,对直接分管的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每学年不少于2次。

五、实施分类分层次廉政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警示教育,每学年不少于2次;建设反腐倡廉教育电子资料库,普及党员廉政教育培训每学年不少于2次,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习档案;利用电子网络、部门网站等平台,普及广大师生廉政教育。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廉洁从政教育,深化干部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定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中的党性定期分析测评,每学年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必要时开展诫勉谈话。

七、广泛开展创建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培育廉政文化品牌,每学年不少于1次。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是各部门廉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对取得优异成绩者予以表彰,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工作成效。

八、构建兼职纪检员、监察员等监察网络,关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正确引导廉政舆论。主持、协同其他部门,建立学院反腐倡廉新闻发布机构,通报工作情况,适时发布信息。

九、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是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每年年终考核1次。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由院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高校   反腐倡廉   实施办法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印发

校对: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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