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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抓好廉政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勤政建设
2011-10-24 00:00  

[ 2008-04-21 ]

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许云昭

 

    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要达到的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目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 
   
所谓廉政,其内在要求就是要正确对待权力,正确使用权力,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权色、权物交易,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谓勤政,其内在要求就是依法行使权力,有效使用权力,努力干事业,不懒惰、不消极怠工、不投机取巧和推诿拖拉,以积极认真、尽职尽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以苦干实干加巧干的精神勤奋工作,尽最大可能发挥公权力的职能作用,成就事业服务人民。廉政和勤政是互为条件的,廉政是勤政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不廉政,就不可能有为人民服务意义上的勤政,就势必会出现为私利、为少数人谋利益而勤政,只有做到廉政,才能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全心全意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勤政才会有基础、保障和动力。勤政是廉政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廉政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只有通过勤政才能体现出来,如果只有廉政而没有勤政,那么廉政就会失去其本来的意义和作用。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把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实现廉政和勤政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目标,切实做到廉政和勤政两手抓、两手硬。尤其要在继续抓好廉政建设的同时,尽快把勤政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从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入手,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大力推进勤政建设。
   
第一,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勤政理念教育。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勤政行动取决于勤政理念。因此,我们抓勤政建设,必须从抓勤政理念教育入手。当前,在少数干部中甚至在社会上,存在着一种错误认识,就是认为干部不廉洁、以权谋私搞腐败才是问题,至于在工作中懒惰一点、拖拉一点、失误一点都算不得什么大问题,无关紧要。有的人甚至存在少吃咸鱼少口干、少干事情少麻烦的思想,认为事情做多了,招来的矛盾就会多,难免不犯错误,因此还是少做为佳。这种现象虽然只占少数,但对勤政理念的危害却是不可低估的,也充分说明了大力加强勤政理念教育的极端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我们必须用抓廉政教育一样的力度来抓勤政教育,既要大力宣传勤政建设对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极端重要性,又要深刻分析不勤政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严重危害性;既要大力宣传勤政的先进典型,又要对那些不勤政的严重事例予以公开曝光,公开批评,甚至严肃查处。要通过强化勤政教育,筑牢广大干部反懒倡勤的思想道德防线,形成昂扬向上、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工作的精神状态,增强恪尽职守的自觉性,增强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直面困难、正视矛盾,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的工作态度和勇气,自觉主动和满腔热情地承担和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坚定不移和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工作部署,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第二,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勤政能力的培养。实现勤政,不仅要有干事之心,而且还要有干事之能,因此,勤政建设,不仅要注重提高广大干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即解决大家是否愿意干事的问题,而且还要注重提高广大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即解决大家是否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问题。勤政能力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重视广大干部的理论素养、文化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能力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而更新和提高,又要重视广大干部思想品格和社会经历的修养和锻炼。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好勤政能力培养的规划和措施并狠抓落实。既要督促财政部门加大培训投入,又要督促有关培训机构(院校)改进培训方法,调整培训课程,实现政治理论培训与业务知识培训相结合。同时,还要督促有关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要注重从基层第一线选拔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充实领导岗位,又要加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的力度。总之,我们必须千方百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的综合能力,使每一个干部都能够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勤政机制建设。能否实现勤政,既取决于干部个人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更取决于体制机制制度。因此,加强勤政建设,必须注重有利于促进和确保勤政的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要深入推进政治体制尤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的总体原则。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重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尤其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机构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情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各级政府要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合理界定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责权一致,理顺部门职能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确保政府切实改进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既要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并辅之以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又要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进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还要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健康、顺利、有效地推进。要深入推进有利于勤政的机制和制度创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促进勤政、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严明工作纪律,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岗位责任制、工作绩效评价机制、激励机制、惩戒机制。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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