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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总支”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12-28 00:00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我院“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校”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构建风清气正的廉洁校园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根据工作规划和苏美院委纪〔2012〕2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总支”评选活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二级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总支”评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导,增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围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培育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多彩的校园廉洁文化。

二、评选条件

1、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觉为构建和谐校园服务;

2、领导大力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结合总支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完成学院和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

3、积极开拓,努力进取,“党风廉政建设二级考核工作台账”记录完整,廉洁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4、2012年年内未发生重大不良影响事件或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投诉。

三、组织实施

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总支”评选工作由学院党委、纪委统一领导,纪监审处负责组织落实。考核小组成员由纪监审处临时召集各总支党政领导代表、特邀教师党员、特邀学生党员、特邀兼职监察员组成。严格流程,规范操作,树立典型,推进工作。

四、评选时间

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17日。

五、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目的在巩固典型,推进工作;

2各总支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与评选,结合年度工作和二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要求,总结工作经验,发现不足,集思广益,勇于创新,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

3、评选工作分总支申报、现场检查、总支书记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和“党风廉政建设二级考核工作台账”评选四个环节。①各总支填写“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总支”申报表(见附件一)(10%);②组织考核组成员现场检查廉政文化建设氛围(20%);③总支书记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中汇报;④“党风廉政建设二级考核工作台账”考核,依据“党风廉政建设二级考核评分标准”执行(见附件二、附件三)(70%),公开评选结果。

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二级考核工作台账”须有相关文字、图片材料支撑说明;

六、奖励办法

对获得“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总支”获得者给予奖励,并计入廉政档案。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另:因部门网站无法上传“表格型文件”,具体考核附件见“OA”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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