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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3-01-25 00:00  

苏美院委纪[2013] 1号-----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央、省委、省纪委和苏州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以及《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就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

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的重要举措。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相关规定和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四项规定》等文件精神,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主动关怀身边有困难的教职工、学生,把党的温暖送到他们的身边,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严以律己,厉行节约

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要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奢侈享乐,本着节约、简朴原则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厉行节约、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学院《关于加强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暂行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其他有损党员形象的社会活动。

三、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的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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