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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开展作风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4-04-30 13:52  

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学院相关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开展反对“四风”建设,根据苏教纪工【2014】3号文件要求,经学院党委、纪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五一”反对“四风”专项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时间段,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抓住“五一”这一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做到以查促建,以查促改,正风严纪。

二、加强廉洁自律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学院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严禁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金礼券、代币券(卡),公款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三、认真开展自查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确定主要负责人在本部门、本单位内认真开展反对“四风”教育,结合兼职纪检监察员、分工会人员组织自查自纠,并把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和自查结果以电子文件报纪检监察审计处。纪委在“五一”期间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结果报学院党委。

四、严肃查处顶风违纪

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五一”期间顶风违纪的,将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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