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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6-01-22 10:43 纪检监察处 

各总支、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江苏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党委、纪委重申以下纪律要求:严禁一切公款春节团拜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组织学习落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共度一个节俭廉洁、祥和欢乐的春节。对违反通知精神,顶风违纪者,将一律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部门主管领导责任。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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