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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暨教育部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05-31 15:16 纪检监察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十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苏教办监[2016]2号)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暨教育部“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守规矩·倡廉洁·杨正气”为主题,引导师生积极树立崇法守纪意识,倡导廉洁品行,弘扬社会正气,培养廉洁奉公、勤俭守纪的社会道德观念,推进廉政知识发传播,营造廉荣贪耻的校园环境和社会风尚。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

(一)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分为表演艺术、书画摄影、艺术设计、网络新媒体等4个大类(具体要求见附件)。参加活动的师生,请于2016年6月27日前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上传作品,生成作品编号,完整、准确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可在纪检监察处“通知公告栏”或“下载专栏”下载)后,交纪检监察处汇总。

(二)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6月30日前组织学生登陆“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专题页面,报名并学习廉洁知识,9月至10月,组织大学生通过专题页面参与知识问答活动,教育部综合答题准确率和答题时间等,取前100名作为廉洁知识问答先进个人。

(三)第十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作品征集。作品分为表演艺术、书画摄影、艺术设计、网络新媒体等4个大类(具体要求及报名表见附件),参赛师生于6月27日前,将作品和“报名表”一起报纪监审处(邮箱jjscsgm@163.com),并电话沟通(0512-66501191)。

三、参与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总支、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师生参与廉政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组织开展作品创作,大力彰显师生专业特长。

(二)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或学生原创,且未在其他的竞赛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三)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选,每大类选出2幅作品送教育厅,由教育厅再行遴选后代表江苏高校参与教育部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评选。

(四)报送时间:

所有参赛作品须在6月27前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后交纪检监察处汇总。

中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

附件【苏教监办2016年2号-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十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全省第十届廉洁文化活动周附件2.doc已下载
附件【全省第十届廉洁文化活动周附件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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